峇里島地震可以去嗎?機場照常沒停飛,但自己取消最高要賠 100%

目錄

💡 核心結論速覽 (TL;DR)

  • 先算距離再決定:震央在佛羅雷斯島外海,距峇里島庫塔(機場所在地)約 685 公里,機場方明講「營運正常、沒有航班取消」,連飛往災區省份的航線都照飛。
  • 官方燈號根本沒動:外交部對印尼的旅遊警示還是第二級「黃色注意」,發布日期停在 2025-12-16,內容講的是海邊溺水和求職詐騙,跟這次地震無關。
  • 想免費退費卡在這裡:燈號沒升到橙/紅,觀光署就不會公布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你自己取消是走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 13 條「任意解除」,照距出發天數賠 5%~100%。
  • 下一步這樣做:先查你要去的島跟震央差幾百公里、再查航空公司官網的航班狀態、最後才決定動不動行程——別讓「印尼地震」四個字幫你做決定。

手機一震,朋友傳來一則標題:「印尼 7.7 強震,威力相當 178 顆原子彈」。她下個月要去峇里島,訊息只有五個字:「我是不是該取消?」

先直接給答案:如果你的行程在峇里島,這次地震本身不構成取消的理由——震央離峇里島大約 685 公里,機場照常運作。但如果你以為「有天災就能免費退費」,那才是真正要小心的誤會,因為決定你能不能不賠錢走人的,不是新聞標題,是外交部的一個燈號。

我自己是那種看到災難新聞會先把地圖打開的人。不是冷血,是因為「印尼」這兩個字太大了——它有一萬七千多個島,從最西邊的蘇門答臘到最東邊,橫跨的距離比台北飛到印度還遠。用國名當作旅遊決策單位,本來就會做出錯的判斷。

這篇我把三件事拆開查完給你:地震到底影響到哪裡、想取消要賠多少錢、保險會不會賠。三件事的答案都跟多數人想的不一樣。


峇里島地震可以去嗎?先算震央離你要去的地方多遠

峇里島地震可以去嗎這題,答案取決於一件很物理的事:距離。這次規模 7.7 的地震震央在佛羅雷斯島(Flores)北岸外海,跟峇里島根本不是同一座島、也不是同一個省。

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公布的震央座標是南緯 8.310 度、東經 121.352 度,震源深度 10.0 公里,台灣時間 2026 年 8 月 15 日清晨 5 時 58 分發生,位置在恩德鎮(Ende)西北方約 68 公里。同一份說明也白紙黑字寫了一句很多人沒看到的話:「本起地震對臺灣無直接影響」

我用這組官方座標把幾個大家會去的地方拉了直線距離,你一看就懂為什麼「印尼地震」不等於「印尼都不能去」:

目的地 距震央約 這次的實際狀況
佛羅雷斯島(恩德、納格科奧) 30–68 公里 震央區,建物倒塌、山崩阻斷公路、部分村落聯外中斷
納閩巴霍(科莫多門戶) 約 160 公里 往返峇里島航線照常,每日約 9 班出發、8 班抵達
龍目島(馬塔蘭) 約 580 公里 不在受災通報清單內
峇里島(庫塔/伍拉賴機場 約 685 公里 機場營運正常,官方明講沒有任何航班取消

表中峇里島的 685 公里是印尼國家通訊社 ANTARA 引述機場方公布的數字;其餘幾個是我拿氣象署座標自己拉的直線距離(用「恩德 68 公里」回推驗證過方法,誤差不到 1%)。

685 公里是什麼概念?大概是台北飛香港那個量級。如果高雄外海發生強震,你會因此取消香港的行程嗎?大概不會。這就是我說「別用國名做決策」的意思。

下一步:打開地圖,把你行程裡每一個要落地的城市標出來,跟震央比一次距離。真正該重新評估的只有一種行程——包含佛羅雷斯島本島或科莫多陸路段的路線,因為那裡山崩阻斷了橫貫公路,交通不確定性是真的。


印尼地震的海嘯警報解除了嗎?餘震還在,但官方說不構成海嘯風險

海嘯警報早就解除了。印尼相關當局在強震後曾發布初步海嘯警報,警示波高可能介於 0.5 至 3 公尺,約三小時後解除,並表示會持續監測海平面;實際觀測到的海嘯最高約 1.61 公尺。

餘震是另一回事,而且要誠實講:餘震還在。主震後餘震累積已超過 1,500 次,最大約規模 6.1 至 6.2;8 月 17 日佛羅雷斯又發生一次規模 5.9、深度約 10 公里的餘震,沒有立即傷亡通報。印尼國家災害管理局的說法是,餘震雖然頻繁但不構成海嘯風險,不過仍呼籲民眾暫時遠離沿海、避開受損建物。

災情方面(資料基準日 2026-08-18):至少 68 人罹難、數百人受傷,數千人因基礎設施受損而流離,東努沙登加拉省已宣布 14 天緊急應變狀態。這些數字還在更新,我不會假裝它是定案值。

這裡有個判讀陷阱我想特別提醒。災難新聞最容易讓人做錯決定的地方,不是資訊不足,是資訊過量但沒有分層——「178 顆原子彈」這種說法在物理上沒錯,但它描述的是能量釋放總量,跟「峇里島的飯店會不會晃」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我以前也會被這種數字抓住,後來養成的習慣是:看到能量、規模這種「事件量級」形容詞就先跳過,直接找「哪些地區、哪些設施、哪些交通受影響」這種可行動資訊。這套判讀方法我在軍演期間怎麼分辨假消息、怎麼止住資訊焦慮那篇整理過一次,天災跟軍演的資訊亂流其實長得很像。

下一步:把資訊源固定在兩個地方就好——印尼氣象氣候暨地球物理局(BMKG/InaTEWS 海嘯資訊頁)看警報狀態,USGS 事件頁看規模與餘震。其他都是二手轉述。


人已經在印尼、48 小時內出發、還沒付尾款:地震後三種情況我會怎麼決定

同樣一則地震新聞,你在行程的哪個階段,決策完全不同。我把四種常見情況拆成一張表,你先對號入座再往下看退費那段。

你的情況 我會先做的事 關鍵判斷點
人已經在峇里島/龍目島 確認所在地不在受災通報清單、開啟手機的當地災防推播、到外交部「旅外國人動態登錄」補登錄 不在震央那座島=沒有自行撤離的必要
48 小時內出發 航空公司官網的航班狀態與目的地機場公告,不要查新聞 航班沒取消=契約上的「無法履行」不成立
還沒出發、想取消 先算取消要賠多少(看下一段的天數階梯),再決定 距出發幾天,決定你賠 5% 還是 30%
行程含佛羅雷斯/科莫多陸路 直接聯絡旅行社或當地供應商確認路況與替代方案 這是唯一真的該重新評估的路線

第二列那個「查官網不要查新聞」,是我踩過最多次的雷。新聞寫「部分航班受影響」的時候,你完全不知道那個「部分」包不包含你那班;而航空公司官網的航班動態頁是逐班顯示的。用新聞當作改票依據,是把別人的模糊當成自己的確定。

順帶一提,如果你正在考慮改票,先確認一件跟地震無關但更容易讓你多花錢的事:機票的燃油附加費是依開票日計算的,改票重開有可能吃到新價。這個坑我在燃油附加費調漲那次算過一次帳,晚一天開票的價差比你想的大

如果是我,這幾種情況我會直接取消

  • 行程主要落在佛羅雷斯島本島,或包含橫貫公路的陸路段——那裡的交通中斷是真的,不是新聞誇大
  • 同行有長輩、孕婦或行動不便的家人,而行程排了跳島、長時間船程
  • 算完第 13 條發現距出發還有 41 天以上——只賠 5%,用小錢換掉整趟的焦慮,我覺得划算

這幾種情況我會先別急著取消

  • 行程只在峇里島或龍目島,而且你查過航空公司官網、航班沒有取消
  • 距出發只剩一天或已經是當天——賠 50% 到 100%,取消的代價已經接近整趟放棄
  • 你想取消的理由來自新聞標題,而不是任何一項官方公告或航班異動

因為地震想取消行程能拿回多少錢?契約第 13、14、15 條差在哪

因為地震想取消峇里島行程能拿回多少錢,取決於你走哪一條路:自己決定不去,適用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 13 條,要按距出發天數賠旅遊費用的 5% 到 100%;只有行程客觀上「無法履行」(第 14 條),或主管機關認定有客觀風險事由(第 15 條),才可能不賠、或只補償對方最高 5%。

這段是全篇最值錢的部分,因為它直接決定錢。

台灣的跟團與個別旅遊都適用交通部觀光署的定型化契約範本。現行版本是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8 日觀業字第 1123002067 函修正、112 年 9 月 15 日生效的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跟「天災要不要取消」有關的,是連在一起的三條:

條文 什麼情況適用 錢怎麼算
第 13 條
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
你自己想取消,但客觀上行程並沒有「無法履行」,官方也沒認定風險 繳行政規費,再依距出發天數賠償:41 日前 5%/31–40 日 10%/21–30 日 20%/2–20 日 30%/前 1 日 50%/出發當日以後 100%
第 14 條
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致契約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 任何一方得解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旅行社扣除已代繳行政規費與已支付必要費用後,退還餘款
第 15 條
出發前客觀風險事由解除契約
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 準用第 14 條,但解除的一方要另外補償他方旅遊費用一定比例,不得超過 5%

看出關鍵了嗎?第 14 條那個要件是「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峇里島的航班照飛、機場照開、飯店照營業——行程在客觀上是可以履行的。所以只是「我不敢去了」,適用的是第 13 條,要按天數賠。

而第 15 條那句「事實足認危害之虞」聽起來很有彈性,實務上卻不是你我說了算。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說明很清楚:燈號發布後,是交通部觀光署進行整體情勢評估、並適時公布旅客的解約退費處理原則;觀光署認定「不宜前往」才走第 14 條,認定「有客觀風險事由」才走第 15 條(並補償對方最高不超過 5%)。

換句話說,「能不能不賠錢取消」的開關,握在主管機關手上,不在你手上。而那個開關現在的狀態——就是下一段的重點。

下一步:翻出你的契約書,先確認自己是「團體旅遊」還是「個別旅遊」(兩者適用的條號不同,個別旅遊走的是另一份《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的第 17 條與第 17 條之 1),再對照上表算出你今天取消要賠幾成。

如果你是跟團,順便看一下團費結構——我在對完品保協會報價表那篇裡拆過跟團與自由行的成本差,退費算的是「旅遊費用」而不是你付出去的每一塊,這點很多人第一次才知道。


印尼旅遊警示燈號現在是什麼?為什麼它決定你能不能免費退峇里島行程

外交部對印尼的旅遊警示等級是第二級:黃色注意,而且這個燈號在地震之後並沒有調整。它之所以決定你能不能免費退費,是因為要等燈號升到橙色或紅色,交通部觀光署才會評估並公布旅客的解約退費處理原則——沒有那份原則,契約第 14、15 條就用不上。

我直接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旅遊警示頁把印尼那筆調出來,結果比我預期的更值得寫。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印尼旅遊警示頁(資料基準日 2026-08-18)顯示:警示等級第二級:黃色注意,而發布/更新日期是——2025-12-16

你沒看錯。這則警示的最後更新時間,比這次地震早了八個月。

更能說明問題的是它的內容。那六點警示說明,講的是峇里島水域活動的溺水風險、建議事先投保、不要輕信印尼高薪工作話術、記得做旅外動態登錄、駐印尼代表處與駐泗水辦事處的緊急聯絡電話,以及印尼與中國簽有刑事司法互助與引渡協定。從頭到尾沒有一個字提到地震。

我另外去查了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的「觀光新聞」與「行政公告」兩區列表(更新至 115-08-18),在查得到的公告裡也沒看到針對這次印尼地震的解約退費處理原則。

把這幾件事串起來,讀者最常誤會的那條因果鏈就斷得很清楚了:

❶ 發生天災——這只是事件,本身不產生任何契約效果。

❷ 外交部評估後調整燈號——印尼目前停在黃色(第二級),且該筆警示自 2025-12-16 未更新。

❸ 燈號升到橙/紅,觀光署才會評估並公布解約退費處理原則——這一步沒發生。

❹ 有了處理原則,才輪到契約第 14 條或第 15 條——所以現在自行取消,回到第 13 條的天數階梯。

老實說,查到「發布日期 2025-12-16」那一刻我愣了一下。不是因為外交部怠惰——黃色注意本來就是印尼長期的基本盤,地震發生在離觀光區 685 公里外,不調整反而是合理的判斷。讓我在意的是另一件事:很多人是抱著「政府會幫我背書取消」的期待在等消息,但那個背書其實從來沒有要來。與其刷新聞等燈號,不如現在就把第 13 條的賠償比例算出來,做一個自己承擔得起的決定。

下一步:把印尼旅遊警示頁加進書籤,出發前一天再看一次燈號有沒有變。順便花三分鐘做旅外國人動態登錄——這件事跟退費無關,但真的出事時,它決定代表處找不找得到你。


旅遊不便險、旅平險賠不賠地震?我把條款翻出來的三個殘酷發現

旅遊不便險與旅平險賠不賠這次地震,多數情況是不賠:旅程取消條款保的是被保險人在國內住居所因天災毀損且損失逾 25 萬元,不是目的地發生地震;而地震見報之後才投保,還會撞上保險法第 51 條「危險已發生,契約無效」。

「那我趕快加保一張不便險總可以吧?」——這是我朋友的第二個問題,也是這篇我最想講清楚的一段。

發現一:旅程取消的天災條款,保的是「你家」不是「目的地」。

多數旅遊不便險的「旅程取消」條款裡,跟天災有關的那一條寫的是:被保險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住居所的建築物及置存其內的動產,因火災、洪水、地震、颱風或其他天災毀損,且損失金額超過新臺幣 25 萬元。看清楚了嗎——它保的是你台灣家裡被震壞到你走不開,不是你要去的地方發生地震。這個認知落差大概是所有旅遊保險裡最貴的一個。

順帶一提,讀到「住居所因地震毀損」這條時我第一個想到的其實是家裡的貓——牠們在地震當下會瞬間消失這件事,我在3 貓家庭的地震避難清單與血淚教訓裡寫過。

發現二:地震上了新聞你才投保,法律上根本不成立。

保險法第 51 條寫得很直白:「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但為當事人雙方所不知者,不在此限。」產險公司在條款裡也有對應的具體寫法,例如國泰產險就明訂:氣象機構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之後才投保的人,因颱風因素所致的班機延誤,公司不負理賠責任。天災的道理是同一套——風險已經發生,保險就失去它存在的前提。

發現三:這種情況真正用得到的,是「班機延誤」不是「旅程取消」。

如果災害真的造成你的航班大延誤,能派上用場的是班機延誤保障,常見門檻是延誤 4 小時以上(各家不同)。而如果你是在地震發生之前就投保完成的,那份保單當然有效,這也是為什麼「訂完機票就順手把保險保一保」比事後補救有用一百倍。

我自己踩過的認知誤區是把「旅平險」「海外醫療」「不便險」當成同一件事——它們保的東西完全不同,而信用卡送的那份通常只涵蓋搭機期間的意外,不含在國外生病進醫院的錢。這三者的差別跟保額怎麼抓,我在把各國醫療費用、健保核退上限和信用卡保險的落差一條條算給你看那篇整理得比這裡完整,出國前值得花十分鐘對一次。

如果你的行程是往大陸方向,投保邏輯又不太一樣,可以另外看大陸旅遊保險該保哪幾塊、信用卡附贈夠不夠用

這裡要說一句實話:以上是我把條款與法條讀過之後的整理,不是理賠承諾。各家產險的條款差異真的很大,投保前一定要自己看你那張保單的「不保事項」。

下一步:現在就去翻你已經買的那張保單,只找兩個關鍵字——「旅程取消」和「不保事項」。你會發現自己保的東西跟以為的不一樣。


決定照原訂行程走?峇里島出發前我會多做這 5 件事

如果算完距離、查完航班,你決定照原訂計畫出發,那我會把準備從「行李」層級往上拉一階。這五件事花不到一小時,但它們是災後旅遊跟平常旅遊真正的差別。

❶ 把資訊源固定下來。存好 BMKG/InaTEWS 的海嘯資訊頁與 USGS 事件頁,落地後每天早上看一次就好,不要整天刷社群。

❷ 確認落地就有網路。這點在災後特別重要——災防推播、代表處通知、航班變更簡訊,全都需要當地網路才收得到。我的習慣是出發前在台灣就把當地 eSIM 開好,落地開機直接連,不用在陌生機場找櫃檯。印尼的方案可以看 Airalo 的印尼 eSIM 方案,或用你原本習慣的品牌都行,重點是「在台灣就設定完成」。

真的只能用機場或飯店的公共 Wi-Fi 時,記得先做這幾件事再連,個資才不會在異地外流。挑選邏輯與安全風險我在旅遊 eSIM 的個資風險與行前查核清單那篇拆過。

❸ 完成旅外國人動態登錄。外交部的動態登錄或領務局 LINE 帳號都可以,兩分鐘的事。駐印尼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 +62-811-984-676、駐泗水辦事處 +62-822-5766-9680,國內親友可撥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0800-085-095。

❹ 把當地行程的取消條件先看一遍。你買的一日遊、船票、潛水行程,各家平台的取消政策差很多,出發前先查清楚比臨時抱佛腳好。我把幾個常用平台的規則與雷點整理在Klook、KKday 那幾家我先幫你踩過的雷裡。

❺ 想一次「如果真的遇到」的動作。不用練習,光是先在腦中跑一次流程,就能大幅降低當下腦袋空白的機率。為什麼人在危險當下會愣住,以及怎麼把反應時間縮短,我寫在杏仁核劫持與 OODA 迴圈那篇;另一套「事情發生當下該按什麼順序動」的流程,我整理在突發狀況該知道的 5 件事與避難 SOP;如果你想更進一步,我家 2 人 3 貓花 18,000 元備齊的避難包清單裡有可以直接抄的裝備表。

最後想說一句:安全判斷永遠排在省錢跟行程之前。如果你算完距離、看完官方資訊之後心裡還是不踏實,那就取消——賠那幾成的錢,換一趟不會焦慮的假期,這筆帳有時候是划算的。我這種容易內耗的人特別懂,硬著頭皮出發然後整趟都在滑新聞,那個旅程等於白花錢。


FAQ 常見問題

印尼地震之後我自己取消峇里島行程,旅行社真的可以不退我全額嗎?

可以。在外交部燈號未升級、觀光署也未公布解約退費處理原則的情況下,你自行取消屬於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第 13 條的「旅客任意解除契約」,要繳行政規費並依距出發天數賠償旅遊費用的 5% 到 100%。只有當契約全部或一部確實無法履行(第 14 條),或主管機關認定有客觀風險事由(第 15 條),才可能不賠或只補償最高 5%。

峇里島跟震央到底差多遠?我還是不放心

約 685 公里,這是峇里島伍拉賴國際機場方面公布的數字,大致等於台北到香港的量級。機場發言人在震後明確表示機場營運正常、沒有航班取消,連飛往受災的東努沙登加拉省(納閩巴霍、坦博拉卡)的航線都照常運作。真正需要重新評估的是佛羅雷斯島本島與周邊陸路行程,那裡有山崩阻斷公路的實際災情。

現在加保旅遊不便險,地震造成的損失會賠嗎?

大概率不會。保險法第 51 條規定,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者,契約無效;產險條款也有對應寫法,例如颱風警報發布後才投保者,因颱風所致的班機延誤不理賠。另外要注意旅程取消條款裡的天災,指的多半是「被保險人在國內住居所」因天災毀損且損失超過 25 萬元,不是目的地發生天災。各家條款不同,請以你的保單為準。

要怎麼判斷航班到底有沒有受影響?

直接查航空公司官網的航班動態頁與目的地機場的官方公告,用你的航班編號查,不要用新聞的「部分航班受影響」當依據。新聞的「部分」無法告訴你包不包含你那一班,而官網是逐班顯示的。若真的需要改票,記得先確認燃油附加費是依開票日計算,重新開票有可能適用新價。

科莫多龍、納閩巴霍的行程還能去嗎?

納閩巴霍距震央約 160 公里,往返峇里島的航線在震後仍照常運作。但納閩巴霍是進入佛羅雷斯島的門戶,若你的行程包含佛羅雷斯島陸路段,橫貫公路有部分路段因山崩阻斷,建議直接與旅行社或當地供應商確認路況與替代方案,不要只看航班有沒有飛就下判斷。


結論:別讓「印尼地震」四個字幫你做決定

「印尼地震」這四個字,涵蓋的範圍太大了。這次的震央在佛羅雷斯島外海,離峇里島約 685 公里,機場照常運作,外交部的旅遊警示還停在 2025-12-16 更新的第二級黃色注意,內容甚至跟地震無關。

但同一件事的另一面是:正因為官方沒有升級燈號、觀光署也沒有公布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你如果現在自己取消,就得回到契約第 13 條,照距出發天數賠 5% 到 100%。而想靠事後加保來補洞,保險法第 51 條那道門早就關上了。

我知道看到災難新聞的第一反應是想「先取消再說」,那是很正常的保護本能。但真正能保護你的,是把三件事分開查清楚:震央離你要去的地方多遠、你的航班到底飛不飛、你自己取消要賠多少。查完之後不管你決定去或不去,那都會是一個你自己做的、承擔得起的決定,而不是被標題推著走的。

災情數字與警示燈號都還在變動中,出發前一天記得再看一次官方頁面;本文整理的是條款與法規的一般原則,個案認定仍以主管機關與你手上的契約、保單為準。

如果你正在規劃其他東南亞行程,我把去過七次、還帶爸媽玩了兩週的觀察寫在馬來西亞到底安不安全?治安、防騙與真實體感全解析——同一套「把新聞事件和實際風險分開看」的判讀方法,在那篇也適用。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