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接案報價怎麼算?5 步反推時薪,政府 2.5 倍成本上限與著作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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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結論速覽 (TL;DR)

  • AI 接案報價先定實拿再回推:Upwork 官方算式是實拿 20 美元、抽 10% 就報 22.22 美元。
  • 間接成本有官方上限:政府採購管理費上限 100%、公費 25%,合計約 2.5 倍。
  • 2.11% 補充保費不是人人扣:工會投保的全職接案者免扣但須事前提證明,有公司投保者單次達 20,000 元起算。
  • 先做這件事:報價單補上改稿次數與著作權歸屬,沒約定時歸你,出資人仍得利用。

AI 接案報價報低了不會當場出事,它會慢性出事——案子照做、錢照收,只是你的時薪在你沒看到的地方被扣掉三層。

我的做法是把順序倒過來:先定你要的實拿,再把稅、補充保費、平台抽成與改稿風險一層一層加回去,報價單上那個數字是最後才出現的。這件事在台灣其實有幾個查得到原文的官方數字可以當錨點,只是報價教學幾乎都沒引。

我在產品端待了十年,多數時候我是付錢的那一方。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同一個需求收到兩張報價單,價差快一倍;我選了貴的那張,因為它在附件裡寫清楚驗收標準和改稿次數,便宜那張只有一個總價。後來報便宜價的人私下問我為什麼沒選他,我沒好意思講實話——我當下算的不是價差,是「改稿失控的時候誰吸收」。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是你該報多少,而是:你報出去的那個數字,扣完之後還剩多少,以及你到底在賣什麼?


AI 接案報價怎麼算?我的 5 步反推流程:先定實拿,再回推價格

AI 接案報價的算法,我的五個步驟是倒著走的:實拿→時薪→工時→間接成本→會被拿走的部分。多數報價教學是從「工時 × 時薪」開始,那個順序的問題是,工時和時薪你都只能猜,而實拿是你自己能決定的。

  1. 先寫下你要的實拿時薪,不是報價時薪。這兩個數字在台灣至少差三層:所得稅預扣、補充保費、平台抽成。
  2. 把月薪換成時薪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寫的是「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我拿它當換算的分母。要先講清楚:承攬接案不是僱傭,勞基法與最低工資法不直接適用你,這裡只是借它當算式的地板。
  3. 估工時要把「等回覆」算進去。我自己估工時的習慣是把溝通、來回確認、等客戶決策的空窗都算成工時,因為那段時間你確實接不了別的案。
  4. 加回間接成本,這一層有官方上限可以當錨點,下面會展開。
  5. 把會被別人拿走的部分乘回去Upwork 官方說明頁把這件事寫成算式:自由接案者服務費是每份合約 0% 到 15%,想實拿每小時 20 美元、服務費 10%,就該向客戶收 22.22 美元;想實拿 25 美元就收 27.78 美元。

你可能會想:那第五步換成台灣的數字要怎麼算?邏輯一樣,只是分母不同——把平台抽成換成「會不會被預扣 10%、會不會被扣 2.11% 補充保費」這兩個問題,答案取決於你的所得類別與投保身分,後面兩段會把門檻一條一條攤開。

下一步可以做的事:先把「我這個月想實拿多少」寫成一個具體數字,再往下讀,後面每一段都是在幫你把它乘回去。


AI 接案報價的時薪底線怎麼抓?最低工資 196 元與專業人員月薪 6.8 萬當上下界

AI 接案報價的時薪區間,我用兩個官方數字夾出來:勞動部歷年基本工資調整情形頁寫明「民國114年10月21日發布,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訂定每月最低工資為29,50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6元」,這是地板;勞動部 114 年職類別薪資調查裡「專業人員」月薪 6.8 萬元,這是往上走的參考線。

這裡有個用語陷阱要先拆。勞動部那頁用的是「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法的用語),健保署的表格則還寫「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兩者指同一件事,但出處用語不同,你在查資料時會以為是兩條規則。

月薪 6.8 萬換成時薪,用每週 40 小時、每月約 173 小時去除,大約是 390 元——這個換算是我自己做的,勞動部沒有公布這個數字。

而且那 6.8 萬是受僱員工的經常性薪資,是大職類平均而不是程式設計師的薪資,背後還有雇主負擔的勞健保與勞退、加上年終。你接案沒有這些,所以 390 元只是「同等專業的受僱時薪」,不是你的報價時薪。

我會怎麼用這兩個數字?196 元是「低於這個數字我一定不接」的紅線,390 元是「我要往上加多少」的起點。至於加多少,下一段的官方上限比任何部落格的「加 30% 利潤」都硬。

如果你還在「有沒有能力接案」這一階段,順序要反過來——我在從零基礎走到能接案的完整路線圖裡拆過技能該怎麼排,那篇答的是能不能接,這篇答的是接到之後怎麼標價。案源那一側我也在個人帳號從定位到數據追蹤那 4 步寫過,多數人斷在第二步。

今天可以先做的一件事:把你上一個案子的實際總工時(含溝通)除進總報酬,算出你真正的時薪,再跟 196 與 390 對一次位置。


AI 幫我省下的工時,該折價給客戶嗎?我的答案是不折

AI 幫你省下的工時要不要折價給客戶,我的答案是不折,但計價方式必須跟著換。理由很直接:客戶買的是結果和你願意扛的責任,不是你花了幾個小時。

我每天用 AI 超過 10 小時,同時訂 ChatGPT 與 Claude 的高階方案,加上 Google AI Pro、Notion AI、Canva AI——這些月費是我的固定成本,不是折扣的理由。

老實說我一開始也動搖過,覺得「速度快那麼多,收一樣的錢會不會太貴」,直到我發現一件反直覺的事:按工時計費的人,用 AI 越熟就賺越少

我朋友最常卡的也是這一關:客戶知道他改用 AI 做前期草稿之後,第一句話就是「那是不是可以便宜一點」。你會發現對方要的其實不是折扣,是一個「你為什麼值這個價」的說法——而「我比較快」從來不是那個說法。

所以我把計價單位從「小時」換成「交付物」。同樣一份東西,你報的是成品與修改範圍,工時只是你內部算成本用的,不需要攤在報價單上讓客戶陪你一起算。

要講清楚的是:「AI 輔助該折價幾成」這件事,沒有任何官方、公會或學術基準。我查不到任何一份可引用的標準,所以你在網路上看到的「AI 案子打七折」都是別人的定價策略,不是行規。上面這套是我自己的判斷邏輯,不是規則。

成本這一側反而要算得更兇。AI 訂閱、SEO 工具、設計工具的月費是真實的 SaaS 訂閱支出,我在實測三年後留下的 14 款常用工具付費用過才敢說的 SEO 工具選法裡都算過帳。

我踩過的坑是把「AI 產出後的校對與責任」當成零成本——那次的交付物我來回改了三輪,省下的時間全部還回去,而且還得自己吸收。從那之後我報價一律另立一欄叫「審校」。

可以馬上動手的部分:打開你的訂閱清單,把每月工具費加總除以你接的案量,那才是每個案子真正的工具成本。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26 條原文,管理費用上限百分之一百、公費上限百分之二十五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26 條原文:全部管理費用「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之百分之一百」,全部公費「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與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五」,且公費應為定額、不得按比率增加。這兩條上限就是政府自己買技術服務時願意付到約 2.5 倍直接薪資的結構。圖片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擷取日 2026-09-13。

報價要加幾成間接成本?政府採購的管理費 100%、公費 25% 上限就是官方錨點

報價該加幾成間接成本,台灣其實有一個政府自己認的上限結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 26 條原文有兩句是關鍵。

第一句:「但全部管理費用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之百分之一百。」第二句:「第一項第二款公費,應為定額,不得按直接薪資及管理費之金額依一定比率增加,且全部公費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與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五。」

換算下來就是約 2.5 倍,但基數要看清楚:兩個上限的計算基數都是「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的金額,不是直接薪資本身。而直接薪資裡面已經含了雇主負擔的勞健保與退休金、不扣薪假與特休的薪資費用(不超過實際薪資 16%)、以及非經常性獎金(不超過 30%),營業稅則是同條第一項第三款另外列的。

邊界也要收好。這條辦法管的是機關委外採購,適用前提是服務費用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對象是機關委託的廠商,法規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它不是接案者的法定報價權利,我只把它當一件事用:政府自己買技術服務時,願意付到的成本結構天花板長這樣

SERP 上所有報價教學都在寫「加 30% 利潤」或「正職時薪乘 1.5 到 2.5 倍」,但沒有一篇說得出那個倍數哪裡來。這條說得出來。

我從這條學到最有用的其實是另一句:公費「應為定額,不得按比率增加」。我在發案端看過幾次同一件事:利潤只要寫成百分比,客戶砍總價時它就跟著等比縮水;寫成定額,砍價的對象就變成工時或範圍,而不是你的那一欄。所以我自己算價格時,利潤那格一律寫死一個數字,這個習慣留用到現在。

換你試的地方:把你報價單上那個百分比利潤改寫成一個定額數字,再看一次客戶會從哪裡開始砍。


報價前先過三個扣款門檻:同一筆 5 萬元,不同投保身分實拿差多少

報價前要先過的三個扣款門檻是:執行業務報酬按給付額扣 10% 所得稅、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免予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 2.11%。第三個會不會打到你,取決於你的投保身分,這點幾乎沒有人講清楚。

先對名詞。大家口中的「勞報單」是俗稱,法規裡沒有這個名詞,官方對應的是勞務報酬與「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所得格式代號 9A 是執行業務所得、50 是薪資所得。同一筆錢被開成哪一種,後面的門檻就不一樣。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第 8 款原文是「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同標準第 13 條則寫「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注意法條寫的是稅額 2,000 元,不是金額 2 萬元;以 10% 扣繳率回推成單筆 20,000 元以下不扣,是我自己換算的,不是法條原文。

補充保費這一段是我要特別修正的。健保署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頁(該頁自稱「最新 110.01.01 更新」、標示發布 110-01-04、更新 112-12-29,我的查核日是 2026-09-12)列出執行業務收入下限是單次給付達 20,000 元、上限以 1,000 萬元為限。

那張表的註 1 還明訂,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不是只算超過門檻的那一段——這一句最常被漏掉,也是算實拿時最容易少算的一筆。

但往下查授權子法會得到相反的結論。《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的免扣取清單,第 3 款明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之執行業務收入」,第 4 款是第二類被保險人的薪資收入。

健保法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但書也寫「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不在此限」。但免扣不是自動生效——依同辦法第 5 條,你要在受領前提具投保單位證明才免扣,這一步沒做,錢一樣會先被扣走。

你的投保身分這筆 5 萬元會不會被扣 2.11%官方依據
參加職業工會投保的全職接案者(第二類被保險人)不扣,但要事前提具投保單位證明補充保費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3 款、第 5 條
由公司投保或依附家人投保的兼職接案者扣,單次達 20,000 元按全額計收,5 萬 × 2.11% = 1,055 元健保署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頁
同一筆被開成兼職薪資(格式代號 50)門檻改成公告基本工資,2026 年即 29,500 元,達標同樣按全額計收健保署上下限表「兼職薪資所得」列

費率的法源在健保法第 33 條:施行第一年以 2% 計算,自第二年起依保險費率成長率調整,調整後比率由主管機關逐年公告。所以 2.11% 是會動的,不是永久數字。

上面每一條我都是點進單條原文去對的,基準是全國法規資料庫頁尾標示的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民國 115 年 9 月 4 日,我的查核日是 2026-09-12。你自己要用的時候,記得再點一次原文確認條號沒被移動過。

接下來這句我寧可講白:我不會教你把 5 萬拆成三張 19,000 來閃門檻。原因有三——對職業工會投保的人本來就不扣;免扣繳不等於免申報,19,000 一樣要併入你的綜合所得;刻意分拆規避扣繳有稽徵風險。

那門檻該用在哪?用在請款節奏與現金流,以及你報價時要不要把這 10% 的預扣先講給客戶聽。個案認定以國稅局與各地稽徵機關為準,金額較大或身分特殊,找記帳士或會計師問一次,比你自己推算便宜。

案子做完要申報那一側我不在這裡展開,我把整套底稿流程寫在接案族把勞報單變成報稅底稿的實作流程那篇,裡面連漏報自查表都有。

先確認這件事:打開你的健保投保資料,看自己是哪一類被保險人——這一個問題決定了上面那張表你該看哪一列。


財政部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原文,第二十二點程式設計師百分之二十
財政部「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原文:第二十二點「程式設計師:百分之二十」。同一份清單從節目製作人、書畫家、技師一路排到不動產估價師,都是逐項列名的職類——文案、平面設計、剪輯、社群經營與翻譯都不在裡面,未列項目依附註由稽徵機關按查得資料或相近業別認定。圖片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擷取日 2026-09-13。

財政部費用標準列了 42 個項目,文案和平面設計都不在裡面

財政部《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115 年 3 月 27 日公發布,台財稅字第11404667891號令)第 22 點寫的是「程式設計師:百分之二十」。我把全文 42 點加 3 條附註讀完,這份標準列出的項目裡沒有單獨的文案寫手、平面設計、影片剪輯或社群經營

那這些人怎麼辦?附註一原文寫得很清楚:「本標準未規定之項目,由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或相近業別之費用率認定。」也就是你的費用率不是你自己選的,是稽徵機關認定的。這件事對報價的影響是:你的稅後淨利會隨著費用率浮動,而那個浮動你控制不了。

項目(114 年度標準摘錄)費用率
程式設計師(第 22 點)20%
著作人(第 6 點,稿費版稅等,減除免稅額後)30%,自行出版者 75%
美術工藝家(第 15 點)工資收入 20%,工料收入 62%
表演人含配音表演人(第 16 點)45%
技師(第 20 點)35%
未具建築師資格辦理建築規劃設計及監造(第 30 點)35%

我自己會怎麼用這張表?把「查不到自己的費用率」當成一筆報價時的不確定成本。查得到費用率的人,稅後淨利大致能自己算;查不到的人,那段淨利是浮動的,而浮動的方向你控制不了。我寧可在報價時先留一點餘裕,也不想隔年被認定完才發現整年少算。

走撰稿性質的案子還有另一條路。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23 款把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及講演鐘點費列為免稅,但全年合計以 18 萬元為限。這是一個結構差異,不是節稅技巧——同一筆錢走稿費還是走 9A,算法本來就不同。

還有一條線你遲早會踩到:財政部的營業稅起徵點新聞稿寫明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調高到每月銷售額 10 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調高到 5 萬元,未達起徵點者免繳納營業稅。

接案多數屬銷售勞務,那條線是每月 5 萬元。跨過去之後要不要在報價裡加 5% 營業稅,就變成你跟客戶要談的事,不再是你自己算的事——這也是我覺得最該提前講、卻最常被留到請款時才吵的一件事。

我引用的是 114 年度版本(依歷年慣例,下一版大約在 2027 年 3 月發布)。所得稅法第 14 條另外規定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帳簿憑證最少保存五年,這件事從你接第一個案子就該開始,不是明年報稅前才補。

建議你順手查一件事:用你的案件性質去對這份標準,看得到對應項目就記下費用率,看不到就知道自己屬於「由稽徵機關認定」那一類。


AI 產出的著作權能賣給客戶嗎?合約沒約定會歸接案方,但出資人仍得利用

AI 產出的著作權能不能賣給客戶,先看著作權法第 12 條三項: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以受聘人為著作人;未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而第三項寫得很明白——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這一句是全網最常被漏掉的半句,少了它,你很容易誤以為沒約定客戶就完全不能用。

對照組很有意思。著作權法第 11 條規定受僱人職務上完成的著作,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受僱預設歸公司,承攬接案預設歸你——預設值正好相反,而這個反差就是你談判時手上的牌。

AI 這一層才是真正的分水嶺。智慧財產局的著作權函釋建立的是兩分法:以 AI 為工具、有人類實際創意投入者受保護,著作權歸投入創意的自然人;AI 獨立創作而無人類創意投入者,原則上無法享有著作權。

函釋還往下切得更細,我把我讀到的幾則整理成三點。

  • 電子郵件1140310:用音樂生成服務舉例,AI 生成的「歌曲」無著作權、自己寫的「歌詞」有——同一個作品可以拆成兩半分別認定,這點直接決定你的報價單該怎麼拆條款。
  • 電子郵件1140522c:AI 生成物與訓練資料中的原始著作構成實質近似時,商用可能侵權——所以「能不能讓與」和「會不會侵權」是兩題,別混在一句擔保裡。
  • 電子郵件1141017b(114 年 10 月 17 日,我查到最新的一則):重申判準,並寫明著作權係屬私權,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證據認定。同主題另有電子郵件1140829 談以歷史照片訓練生成式 AI。

順帶說一件我決定不做的事:網路上有一則被大量轉引的函號,我在官方函釋庫查不到對應頁面,所以這篇一個字都不引它。查不到就是查不到,我不想拿別人的轉述當官方依據。

AI 廠商那一側也別誤讀。OpenAI 使用條款的原文是「We hereby assign to you all our right, title, and interest, if any, in and to Output」。

Anthropic 消費者條款第 4 條同樣寫「we assign to you all of our right, title, and interest—if any—in Outputs」(兩頁查證日 2026-09-12)。

繁中圈普遍只引前半句「Output 歸你」,但那個 if any 才是整句的重點:條款只讓渡「如果有的話」的權利,它不會讓一個不存在的著作權長出來

串起來的結論是我自己的實務判斷:AI 用得越重,你能讓與的權利越少、能擔保的範圍越小。所以正確做法不是打折,而是把價格結構從「著作權買斷」換成「服務費+工時費+明列不擔保事項」

同樣的邏輯我在AI 小說著作權對完 4 則函釋後發現官方跟平台在打架那篇拆得更細。合約條款請找律師檢視一次,我寫的是我自己的合約長什麼樣,不是法律意見。

今天值得改的一行:把報價單裡「著作權讓與客戶」改成「就本人實際創意投入部分讓與,其餘依約提供利用權」,然後看客戶反應。


客戶要求「全案不可使用 AI」時,報價與擔保條款我會怎麼改

客戶在合約裡寫「全案不可使用 AI」時,我的第一個動作不是降價,是把「不可使用」改成可驗證的定義——你擔保不了一件沒有定義的事。這種條款現在越來越常見,而多數人簽的時候沒想過自己在擔保什麼。

我會改三件事,分開講清楚。

定義範圍:是最終交付物不得由生成式工具產出,還是連查資料、轉檔、字幕、校對都不能用?這兩者的工時差距是好幾倍。

把擔保寫成行為而不是結果:我只會承諾「不使用生成式工具產出最終交付物」,不會承諾「交付物不會被任何檢測工具判定為 AI 產出」。原因是檢測這件事本身就不穩——我把市面上常見的判準與浮水印的官方原理逐條對過,整理在別再只看破折號、6 個判準會冤枉人浮水印上路後我只改了一件事這兩篇,結論是誤判是常態。

加價而不是照原價接:拿掉工具我要多花幾倍時間,那個時間要加進報價,這不是耍脾氣,是成本。

還有一條線不能踩。OpenAI 使用條款的禁止事項裡就有一句「Represent that Output was human-generated when it was not」——把 AI 產出說成全人工,本身就違反它自己的使用條款。所以「我偷偷用,反正客戶看不出來」這條路,我個人完全不走。

身為每天靠 AI 排工作流的人,我接到這種條款會先做一件事:估一次「完全不用工具」的工時,算出來通常是 2 到 3 倍。如果客戶不接受這個價差,那這個案子就不是價格問題,是雙方對交付方式的期待不一樣,早點知道比做到一半才知道好。

下次談的時候先問這句:「您說的不可使用 AI,是指最終產出,還是包含製作過程中的輔助?」光這一句就能省掉後面一輪爭執。


改稿次數、驗收與逾期交件怎麼寫進報價,才不會被無限改稿

改稿次數、驗收標準與逾期交件這三件事沒寫進報價單,你的時薪就是浮動的。我從發案方的位置看過不少只寫總價、不寫範圍的報價單,說實話,那種報價單我看到的第一個念頭不是「便宜」,是「後面會很麻煩」。

我會要求寫進去的三欄是這樣。

改稿次數與超出後的單價:不是禁止改,是第 N 次之後按次計費。有了單價,客戶自己會開始收斂需求。

驗收期限與默示驗收:交付後多少工作日內未回覆意見即視為驗收。這一欄保護的其實是雙方——案子不會無限期懸在「還沒驗收」的狀態。

逾期交件的雙向罰則:你逾期怎麼算,客戶逾期給素材、逾期回覆怎麼算,都要寫。只寫單向的那份,我在發案端看到會直接懷疑對方沒接過麻煩的案子。

付款節奏我的偏好是綁里程碑,不綁「客戶的客戶驗收」。這點是我看過最傷的坑:報價單寫「甲方之客戶確認後付款」,等於你的現金流交給一個你連面都沒見過的人決定。合約簽署我現在一律走電子簽署,留時間戳,改稿紀錄也一併留在同一條線上。

建議你補的欄位:在報價單加一欄「本報價含 N 次修改,超出部分每次 X 元」,其他都不用改,先加這一欄就好。


AI 接案報價送出前的檢查清單:平台抽成怎麼加回去,哪三種案子我算完就回絕

AI 接案報價送出前,我會過一份六欄清單,最容易漏的一欄是「會被別人拿走的部分」。Upwork 官方寫明自由接案者服務費是每份合約 0% 到 15%,與 Enterprise 客戶合作者通常為 10%,而它自己給的示範算式就是先定實拿再往上加。

  • 實拿時薪:這個案子做完,我希望每小時真正入袋多少。
  • 工時(含溝通與等待):不是理想工時,是上一個類似案子的實際工時。
  • 間接成本:工具月費、設備折舊、審校時間,用定額寫不要用百分比。
  • 預扣與補充保費:10% 扣繳、單次 20,000 元的補充保費門檻要不要算進現金流。
  • 平台抽成與收款成本:海外案還要算匯率與手續費,這一塊很容易吃掉你以為賺到的價差。
  • 風險條款:改稿次數、驗收期限、著作權讓與範圍,一欄都不能空。

海外案的收款成本我建議單獨算一次。外幣入帳的匯差與手續費不是小數字,報價前先用 Wise 的官方費率與試算頁把美元或歐元的實際到帳金額跑一遍;人民幣是另一回事,收款管道我不在這裡展開,台灣人收人民幣為什麼 Wise 收不了、陸卡 5 萬美元額度怎麼算那篇整套走過一次。

台灣端的接案平台抽成,我查不到任何官方費率頁,所以這篇一個數字都不引。寧可留白,也不把別人轉述的數字寫成行規——你拿去算報價的東西,來源必須自己點得開。

清單過完之後,還有三種案子我算完就直接回絕。

改稿次數不設上限的。這種案子的時薪是未知數,我不接未知數。

要求擔保「完全不含 AI」但不肯定義範圍的。不是我不能不用,是我沒辦法擔保一個沒有定義的結果。

付款綁在客戶的客戶驗收上的。現金流不能交給合約外的第三方。

✅ 這套算法適合你:已經有案子在手、正在決定報多少的人;接案收入佔比在成長、開始要算稅與補充保費的人;用 AI 讓產能變快、但收入沒跟著變多的人。

❌ 這套算法不適合你:還在累積作品集、目前主要目標是拿到第一個案子的人(那個階段報價低一點換經驗是合理的);已經有記帳士在處理稅務、只是想找級距表的人;期待看到「某某案子行情價一律多少」這種價目表的人——那種表我查不到任何公會版本,網路上流通的全是平台與廠商自營內容,我不會拿它當你的定價依據。

報價單的版型我自己是直接套現成的,這種現成模板省下的排版時間比想像中多。承攬接案之外的變現路徑也值得放一條進來分散風險,我在6 個平台抽成實算、新手先開這 2 個5 種變現模式與我的起步順序都攤過真實數字,另外AdSense 真實數字與我踩過的 3 個坑是自有流量那條線的版本。

現在就能做的一件事:拿你手上最近那張報價單,把上面六欄逐一對一次,缺哪一欄就補哪一欄——如果你想看更完整的副業起步順序,我從 0 開始那 6 個月的完整時間軸我踩過的坑和賺到的錢那兩篇可以接著讀。


FAQ 常見問題

報價要走勞報單(執行業務所得)還是請客戶入帳後自己開發票,我該怎麼選?

我的判斷線是每月銷售額。財政部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把銷售勞務業別的營業稅起徵點調高到每月銷售額 5 萬元,未達起徵點免繳營業稅;長期穩定超過那條線,就要面對稅籍登記與 5% 營業稅,報價結構得整套重算。還沒到那條線、案主也願意開扣繳憑單的話,9A 執行業務所得通常是摩擦最小的做法。個案認定以稽徵機關為準。

客戶要求著作權全部讓與,我該答應還是拒絕?

我不會直接拒絕,我會改寫範圍。純 AI 產出、沒有人類實際創意投入的部分,依智慧財產局的判準原則上無法享有著作權,你讓與不了;所以我會把條款拆成「實際創意投入部分的著作財產權讓與」加「其餘部分提供無限期利用權」。這樣客戶要的「能用」拿到了,你也不會擔保一個不存在的權利。條款定稿前請律師看一次。

已經報太低了,案子還在進行中,怎麼補救?

我自己的順序是先守範圍,不急著談加價。把「本報價含幾次修改」與驗收期限用書面補回去,超出範圍的部分按次計費——這是變更管理,不是漲價,客戶通常接受度高得多。然後把這個案子的實際工時記下來,下一次報價直接把它當基準。同一個客戶的第二次報價,才是調價的時機。

兼職接案和全職接案,報價要不要不一樣?

要,但差別不在「兼職就該便宜」,而在扣款結構不同。由公司投保或依附投保的兼職接案者,執行業務收入單次達 20,000 元會被扣 2.11% 補充保費且按全額計收;參加職業工會投保的全職接案者,依補充保費辦法第 4 條第 2 項屬免扣取項目,但要事前提具投保單位證明。實拿不同,回推出來的報價當然不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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