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族保險規劃怎麼開始?第一份保單先別簽,我照法規列出該問業務員的 7 題

目錄

💡 核心結論速覽 (TL;DR)

  • 先做減法:健保、勞保、團保、信用卡附贈的你已經有了,沒盤點完就聽簡報,最容易買到重複的那塊。
  • 「雙十原則」不是法規:保費 10%、保額 10 倍是口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7 條要的是保額、保費跟你的收入與職業「具相當性」。
  • 業務員依法要做三件事:出示登錄證、招攬人身保險要親晤本人、要保書上親簽並記載登錄字號——缺一就先別簽。
  • 下一步:先把文中 7 個問題自己寫一遍再約面談;簽了才後悔,保險單送達翌日起算 10 日內可書面撤銷。

出社會第一年最容易被說服的,其實不是投資,是保險。小資族保險規劃的第一步不是挑商品,而是把「你已經有的保障」攤開來看——健保、勞保、公司團保這幾層先數清楚,剩下的缺口才輪到你自己花錢補。順序反過來做,錢通常花在你早就有的地方。

我第一次被拉去做「保單健診」是剛出社會沒多久,對面坐著一位很客氣的學姐,桌上攤著一份建議書,第一句話就問我:「你有沒有想過退休?」我當下腦袋一片空白。不是聽不懂條款,是我根本答不出「我現在到底缺什麼」——沒有答案的時候,別人給的答案聽起來都很有道理。那天我簽了名,隔了好幾年才第一次真的翻開那份條款。

所以這篇不談哪張保單好,只談一件事:在你坐到那張桌子前面,該先把什麼寫下來?


小資族保險規劃第一步是什麼?先做減法,不是先挑商品

小資族保險規劃的第一步是「盤點既有保障」,不是「比較商品」。原因很現實:你剛出社會的可支配金額有限,每一塊錢只能買一次保障,買在已經有的地方就等於白買。

這件事我後來想通的關鍵,是把保險跟投資分開看。我在股票市場待了 15 年,很早就學會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度」——跌多少會睡不著、部位要抓多大。可是我很晚才發現,投資的波動承受度跟人身風險的保障缺口是兩回事:前者問你「賠得起多少」,後者問你「出事那天有沒有錢撐到下個月」。

兩者的方向是相反的。投資是進攻,你可以慢慢加碼;保險是防守,缺口通常是全有或全無。所以我現在的順序很固定:先把防守的洞補起來,再談進攻要投多少。這也是第一份薪水的四個桶子裡,保險會排在投資前面的理由。

減法怎麼做?三步就好:❶ 先列出你已經有的保障來源;❷ 對照真正會讓你「沒錢過生活」的三種狀況(住院、失能、走了留下責任);❸ 只針對還沒被蓋到的那格花錢。

下一步:拿一張白紙,先寫下「我現在每個月固定要出去的錢」和「我停工三個月會怎樣」,這兩個答案是後面所有段落的輸入值。


買保險前先盤點:你已經有的五層保障,多數人只知道兩層

大部分人只記得健保和勞保,但實際上多數上班族身上至少疊了三到五層保障。先把它們寫進同一張表,你會發現要補的洞比想像中小。

保障來源 大概蓋到什麼 最容易忽略的地方
全民健保 醫療費用的大宗,但要自負部分負擔 自費藥、自費醫材、病房差額不在給付內
勞保/職災保險 傷病、失能、死亡等現金給付 給付是按投保薪資算,不是按你實際薪水
公司團保 常見的住院日額、意外、部分實支 跟著在職身分走,離職當下就停
學生團保/父母幫你買的舊保單 可能已有壽險主約與醫療附約 條款在爸媽手上,你自己從沒看過
信用卡附贈的旅平險 特定行程期間的意外與海外醫療 通常要刷該卡付團費或機票才生效

第三列那個「跟著在職身分走」,是我自己踩過的坑。有一年我換工作,前後兩份工作中間空了一段時間,我一直以為公司團保會延續到新公司的保單接上——其實不會,團保保的是「在職員工」這個身分,離職那天就跟你沒關係了。那段空窗期我完全裸奔,是後來翻舊資料才發現的。

第四列則是我一個朋友的狀況。他媽媽從他小時候就幫他買了保單,他一直知道「我媽有幫我保」,但直到二十幾歲第一次自己打開條款,才發現主約是終身壽險、醫療的部分是附約,而且沒有寫保證續保。他一直以為自己「醫療險有了」,實際上有的是一個隨時可能不再續保的附約。

第五列的信用卡附贈旅平險則是「有,但條件很嚴」的典型。它通常要刷該卡付機票或團費才啟動,保障期間也綁在行程內;真的要出國,海外醫療費用跟健保核退能拿回多少是另一套算法,不能拿它當日常醫療的替代。騎機車的人還要記得,強制險保的是對方、不是你自己,它不會補上你停工那幾個月的收入。

下一步:跟家人要一次舊保單的條款正本或電子檔,並到公司人資問清楚團保的保障內容與「離職後幾天失效」。這兩件事花不到一小時,但會改寫你的缺口表。


健保沒幫你出的是哪一塊?三條法條把醫療險的缺口指出來

健保的缺口不是「健保很爛」,而是它從設計上就留了三個要你自己出的口子——而且這三個口子都寫在《全民健康保險法》裡,不是保險業務員的說法。

第一個是門診與急診的部分負擔。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的 20%;如果不經轉診直接跑大醫院,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要分別負擔 30%、40%、50%。這一格金額不大,但它解釋了為什麼「小病自己扛」是可行的。

第二個是住院愈久、自己付愈多。同法第 47 條規定,急性病房住院 30 日以內自負 10%,逾 30 日至第 60 日 20%,逾 60 日起 30%。也就是說健保的設計本來就假設「短期住院你扛得住」,長期住院才是壓力累積的地方。

第三個是最容易被低估的:自付差額特材。第 45 條寫得很清楚,保險人(健保署)可以對特殊材料訂定給付上限,保險對象經醫師認定有醫療需要時,可以選用並「自付其差額」。人工水晶體、心臟支架、人工關節這類東西,健保給的是一個基本款的額度,你想用更好的就自己補價差——這才是實支實付醫療險真正在補的那一塊。

第 48 條另外規定,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可以免部分負擔。所以如果你拿到健保署核發的重大傷病證明,該傷病相關的部分負擔是免的——但自費藥、自費醫材、病房差額還是不在免除範圍內。

把缺口寫成一句話:健保幫你擋掉「治療本身」的大部分費用,沒有幫你擋掉「你想用得更好的選項」和「你停工那幾個月的收入」。醫療險補前者,失能與壽險補後者。

下一步:把上面三條缺口,各自對應到你已經有的保障裡(團保有沒有實支?舊保單有沒有實支?),空白的那一格才是你要問業務員的題目。


保費該占收入多少?「雙十原則」不是法規,保險規劃真正的法定標準是「相當性」

先講結論:「雙十原則」——保費約年收入 10%、保額約年收入 10 倍——是保險業界流傳的參考口訣,不是金管會或保發中心訂的規定。我查過主管機關的法規系統,找不到任何一條法規把這個比率寫進去;媒體端的討論也都是把它當「原則」在談,不是當「規定」。

那法規到底怎麼說?答案藏在一個大多數人不會去翻的地方。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第 6 款,保險公司的「保險商品適合度政策」內容至少應包括「要保人投保險種、保險金額及保險費支出與其實際需求具相當性」;同辦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4 款更直接,核保制度必須有「評估保險金額、保險費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入、財務狀況與職業等間具相當性之作業程序」。

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兩條的重點?法規要的不是一個固定比率,而是「相當性」——保額、保費要跟你的收入、財務狀況、職業對得上。同一個年收入,一個人租屋沒有扶養責任、另一個人扛著家裡的房貸,需求根本不會一樣,怎麼可能套同一個 10%。

這對你的實際意義是什麼?你可以理直氣壯地問:「這個保額是怎麼算出來的?它跟我的收入與責任的對應關係是什麼?」這不是刁難,這是保險公司依法本來就要做的評估。

我自己的做法是把雙十原則當「上限的直覺」而不是「目標」:保費超過年收入 10% 就先停下來檢查有沒有買到還本、儲蓄性質的東西;至於保額,我只用下一段的缺口法算,不用倍數。實際排預算時我會把保費放進50/30/20 的固定支出那一格去試跑,看它會不會擠掉別的東西。

擠掉什麼最要命?緊急預備金。保費是每年都要繳的固定支出,預備金是你失業那個月唯一的現金。如果為了買保單而讓預備金掛零,你等於用一個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換掉一個當下一定會發生的風險。我會寧可保額先抓小一點、之後再加保,也不會動到預備金——那筆錢我通常就放流動性高的活存帳戶,隨時拿得到比多那零點幾趴重要。

下一步:把「年繳保費 ÷ 12」加進你的月固定支出表,重跑一次預算。如果排擠到預備金的月存金額,先降保額不要降預備金。


保額怎麼抓才不算亂猜?小資族保險規劃先算「錢的缺口」再回頭談保額

保額的正確算法不是「買多少才夠安心」,而是「出事那天,我家的現金流會少掉多少、要撐多久」。先算缺口,保額只是把缺口翻譯成數字。

把它拆成三種情境,每一種問的問題都不一樣:

情境 你要算的缺口 對應的保障類型
住院、開刀,之後回得去 自費醫材與病房差額 + 沒上班那幾天的薪水 實支實付醫療、住院日額
失能,回不去原本的工作 未來長期的收入中斷 + 長期照顧的支出 失能相關保障
身故,留下沒還完的責任 剩餘負債 + 被你扶養的人未來幾年的生活費 定期壽險

第三列有一個很多人沒想過的判準:沒有扶養責任的人,壽險保額可以很小。《保險法》第 16 條規定,要保人對「本人或其家屬」「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債務人」「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的生命或身體才有保險利益。

反過來讀就是——壽險在保的是「別人因為你不在了而少掉的錢」。你單身、沒有房貸、沒有人靠你養,那格數字本來就趨近於零,把預算挪去補醫療和失能才是對的。

如果你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順序就完全反過來,壽險反而要優先。這也是為什麼我很不喜歡「小資族必買清單」那種寫法——同樣是月薪三萬,兩個人該買的東西可能完全不一樣。

還有一條容易踩到的法律線:《保險法》第 105 條規定,由第三人訂立的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契約無效。所以「幫家人買一張、簽名我代簽就好」這種操作,不只是不合規,是會讓契約直接失效的。

下一步:把你的「每月固定支出 × 想撐的月數」和「還沒還完的負債總額」兩個數字寫下來,這就是你跟業務員談保額時的談判基準,不是他報什麼你聽什麼。


第一份保單面談前,該問保險業務員的 7 個問題

這 7 個問題不是我發明的,是從法規反推的。同一部招攬與核保辦法的第 6 條第 7 款規定,業務員有誠實填寫「招攬報告書」的義務,內容至少要包括招攬經過、你和被保險人的工作年收入與其他收入、是否投保其他商業保險、投保前三個月內有沒有辦理終止契約/貸款/保單借款、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身故受益人的指定關係等。

把這張法定表格翻過來,就是你自己該先準備好的答案——而且對方會怎麼問、為什麼問,你都先知道了。以下是我會實際帶去的清單:

❶ 這張保單保的是哪一種風險?它不保什麼?先問除外責任,不要先問保費。除外責任才是理賠爭議真正發生的地方。

❷ 這個保額是怎麼算出來的?跟我的收入和責任怎麼對應?對照前一段的「相當性」要求,這題對方依法本來就要做。答不出來就是沒做。

❸ 這張是主約還是附約?附約在什麼情況下會停?我朋友踩的就是這格——附約可能跟著主約走,主約一停附約也沒了。

❹ 有沒有寫保證續保?寫在條款哪一條?請對方指給你看那一行,不要接受口頭保證。條款白紙黑字才算數。

❺ 保費之後會不會漲?是自然費率還是平準費率?這題決定你二十年後還付不付得起。小資族最痛的通常不是現在買不起,是五年後繳不下去而解約。

❻ 我已經有的團保和舊保單,跟這張重複到哪一塊?把第二段那張盤點表拿出來給對方看。願意跟你一起做減法的業務員,通常也願意跟你講長期。

❼ 如果我未來要理賠,需要準備哪些文件?正本還是副本?問流程比問金額更能看出對方熟不熟。

還有一題不是問對方、是問自己:這筆保費的錢從哪來?同辦法第 6 條第 8 款明文規定,業務員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如果對方引導你去解掉舊保單、或者用貸款來繳新保單的保費,這不是話術問題,是踩到法規禁止事項。

下一步:把這 7 題連同你的缺口數字打成一頁,面談時放在桌上。實務上這一張紙會讓整場對話從「聽簡報」變成「對答案」。


怎麼確認眼前這位保險業務員是合法的?三個當場能做的動作

確認業務員資格有三個動作可以當場做,而且每一個都有條號可以對——不必靠感覺判斷「他看起來很專業」。

❶ 請他出示登錄證。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6 條第 2 項規定,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應出示登錄證,並告知授權範圍」。同規則第 9 條規定登錄證有效期間為五年,期滿前沒辦妥換證就不得招攬。所以你要看的是兩件事:有沒有證,以及還在不在有效期內。

❷ 檢查要保書上有沒有他的登錄字號。同規則第 15 條規定,業務員招攬涉及人身保險的商品應「親晤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且「應於所招攬之要保書上親自簽名並記載其登錄字號」。這一條非常實用:要保書上那串登錄字號如果空著,或者從頭到尾都沒有人親自跟你見面,這張單子本身就有問題。

❸ 直接去查。同規則第 8 條第 2 項寫得很直白:「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向各有關公會及所屬公司查詢業務員之登錄,各有關公會及所屬公司不得拒絕。」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也有線上的業務員登錄查詢與登錄字號查詢,可以自己先查一次。

順帶提兩條會讓你更安心的規定:同規則第 12、13 條要求業務員每年都要參加所屬公司辦理的教育訓練,不參加的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第 15 條第 1 項則規定,所屬公司對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的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也就是說,你的對口不只是那個人,還有他背後的公司。

反過來,第 19 條列出的行為只要發生,業務員會被處一年以下停止招攬。其中兩款特別值得你記住:「代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簽章、或未經其同意或授權填寫有關保險契約文件」,以及「以威脅、利誘、隱匿、欺騙等不當之方法或不實之說明慫恿要保人終止有效契約而投保新契約致使要保人受損害」。

翻成日常語言,前者就是那句聽起來很體貼的「這裡我幫你簽就好」,後者就是「舊的解掉換新的比較划算」。這兩句我自己聽過,當下只覺得對方很替我省事。

下一步:面談當天先做動作 ❶ 和 ❷,回家再花三分鐘做動作 ❸。三個都過了才進入談商品的階段。


AI 在保險規劃上能幫你什麼、絕對不能幫你什麼

AI 在這件事上的正確定位很明確:它幫你把功課做完、把問題列好,但不替你決定保額,也不替你決定要不要簽。條款怎麼賠,最後只認保單上白紙黑字那幾行,不認任何模型講的話。

能幫的部分我實際會用三種:

❶ 白話對照表。把條款裡「保證續保」「除外責任」「等待期」「自然費率」這些詞丟給 ClaudeChatGPT,請它用生活化的方式各解釋一遍,並且列出「這個詞在什麼情況下會對我不利」。我每天用 AI 的時間很長,這種術語翻譯是它最穩的用法之一。

❷ 提問清單客製化。把上一段的 7 題貼進去,補上你的家庭責任狀況,請它幫你追加 3 題「以我的情況,還應該問但沒問到的」。它擅長找出你沒想到的角度。

❸ 條款對讀。兩份建議書的差異用眼睛看很累,讓 Gemini 這類長文脈模型幫你把差異列成表,你再逐條回原文確認。

不能幫的部分更重要。AI 會很有自信地講出過期或根本不存在的條款內容——這不是它壞掉,是生成模型的本質。我在AI 投資風險的 6 問清單裡整理過同樣的問題:任何它給你的數字、條號、費率,都要回官方原文或保單條款再看一次,不能直接當結論用。投資理財 AI 工具的挑選邏輯也是同一個原則——工具負責整理,判斷還是你的。

🚨 丟資料給 AI 前先去識別化:身分證字號、保單號碼、銀行帳號、完整地址與電話一律移除,只貼去識別化的金額級距(例如「月收入 3–4 萬」而不是精確數字)。能選擇不留存訓練資料的模式就選。你要 AI 做的是「幫我把問題問對」,它不需要知道你是誰。

下一步:先用一段 prompt 讓 AI 把你的既有保障表整理成缺口清單,再自己逐項回條款核對一次。核對過的那一版才拿去面談。


保單簽完才後悔怎麼辦?10 天撤銷權與申訴、評議的時限

簽了不是就沒救了。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二條給了一個「契約撤銷權」: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辦理電子商務者可用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撤銷生效後契約自始無效,公司應無息退還已繳保險費。

這條的關鍵在起算點——是保險單送達的翌日,不是你簽要保書那天。所以保單寄到家的那個包裹不要隨手擱著,那是你十天倒數的起跑槍。

過了十天就只能走爭議處理。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13 條,你要先向金融服務業(也就是保險公司)提出申訴,業者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 30 日內處理並回覆;你不接受處理結果、或業者逾期沒處理,可以在收受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 60 日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這個機構就是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還有兩個時效值得先記在心裡。《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要保人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違反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但這個解除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即消滅,且契約訂立後經過兩年就不得再解除。第 65 條則規定,由保險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翻成白話:健康告知該講的一定要講(隱瞞在兩年內被發現,公司可以解約),而該領的理賠不要拖(兩年不請求就過期了)。

下一步:保單寄到當天先做兩件事——在行事曆上標第 10 天,然後把條款的「除外責任」「保證續保」兩節先看完。看不懂就趁還在十天內問清楚。


「儲蓄險穩賺」「內部保單」是保險詐騙話術嗎?三個查證動作

只要出現「保證」「穩賺」「內部限額」這三類詞,先當成警訊處理。合法商品的報酬與條件全部寫在條款裡,不需要靠稀缺感推你做決定。

三個查證動作,順序照做:

❶ 查人。先跑上一段的三個動作——登錄證、要保書登錄字號、公會查詢。連人的合法性都對不起來,後面都不用談了。

❷ 查商品。國內銷售的保險商品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查程序,任何「不能公開、只給熟人」的商品從定義上就有問題。有疑問可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查證。

❸ 查話術。把對方傳給你的訊息、截圖、投資報酬敘述,跟已知的詐騙特徵對一遍。我整理過用一段 Prompt 初篩可疑訊息的做法,也拆過冒名財經名人的深偽假投資廣告——那類手法現在會直接套上真實金融機構的名字和 logo。真的分不出來,撥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問,這件事不需要不好意思。

特別提醒一個灰色地帶:如果對方引導你「先解掉現有保單,換這張比較划算」,或者建議你「用保單借款、信貸來繳保費」,這在前面已經說過,是《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第 8 款明文禁止的行為。用借來的錢買保障,等於在補一個洞的同時挖了另一個洞。要判斷一個金融服務或平台是不是合法,查名單只是第一關、查不到不等於合法這件事在保險上同樣成立。

下一步:把對方的名字、公司、登錄字號記下來,回家查完再回覆。合法的業務員不會因為你要查一天就消失。


這套小資族保險規劃盤點法適合誰、不適合誰

這套方法適合「還沒買、或買了但完全沒看過條款」的人,不適合已經有複雜保單結構要調整的人。誠實講清楚比較好。

適合這樣做 建議直接找專業協助
剛出社會、第一次要自己決定保單 已經有多張保單想整併或解約重配
手上只有團保,想知道還缺什麼 有既往病史,投保條件需要專業評估
父母幫你買過但你沒看過條款 已有理賠爭議或申訴案件在進行中
預算有限,想先把順序排對 要處理稅務、傳承或高保額的規劃

如果你落在右欄,這篇的盤點表還是可以先做——差別只在你帶著它去找的是需要更多時間的專業討論,而不是一次面談就能決定的事。

成本的部分也講清楚:這套盤點本身不花錢,花的是時間。跟人資問團保、跟家人要舊保單、把三個情境的數字算出來,大概是一個週末的量。相比之下,一張買錯的保單可能綁你二十年。我自己會覺得這個交換很划算。

下一步:如果你在左欄,這週就把盤點表做完;如果在右欄,先把手上所有保單的「保單號碼、主約附約、保額、年繳保費」四欄整理成一張表再去諮詢。


FAQ 常見問題

第一張保單該先買意外險、醫療險還是壽險?該怎麼選?

先看你的缺口,不是先看險種排行。沒有扶養責任、也沒有負債的人,壽險的需求本來就低(《保險法》第 16 條的保險利益概念說得很清楚),預算應該優先補「住院時要自費的那一塊」和「回不去工作時的收入中斷」。相反地,如果你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還背著房貸,定期壽險反而要排在最前面。同樣月薪的兩個人答案可能完全相反,這就是為什麼「必買清單」型的建議常常不適用。

公司有團保了,還需要自己買保險嗎?

需要,因為團保的保障跟著在職身分走。你離職、換工作、留職停薪的那段空窗,團保就跟你沒關係了;而且團保通常保額不高、也不一定包含你真正需要的那一塊。合理的做法是把團保當成「額外的一層」,自己那張基本盤仍然要有,只是保額可以因為團保的存在而抓得保守一點。跟人資確認兩件事:保障內容,以及離職後幾天失效。

業務員說「這是內部才有的方案,要簽要快」,該怎麼判斷?

把它當警訊處理。國內銷售的保險商品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查程序,不存在「只給熟人的祕密商品」;而且《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第 8 款明文禁止業務員用「誇大不實、引人錯誤之宣傳」或拿不同公司的契約內容作不當比較來招攬。

正確動作是先索取商品名稱與條款、確認業務員登錄字號,回家查完再決定;真的可疑就撥 165 或向金管會保險局查證。被催促做決定本身,就是最需要慢下來的訊號。

已經簽了但覺得不對,來得及反悔嗎?時間怎麼算?

來得及,關鍵是動作要快。依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二條,要保人可以在「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撤銷後契約自始無效、無息退還已繳保費。注意起算點是保單送達,不是簽要保書那天。

過了十天就要走《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13 條的路徑:先向保險公司申訴,業者 30 日內要回覆;你不接受或它逾期,再於 60 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可以直接用 AI 幫我算保額、決定要買哪張嗎?

可以用它整理與提問,不要用它下結論。AI 很適合把條款術語翻成白話、把兩份建議書的差異列成表、幫你追加該問但沒想到的問題;但它也會很有把握地講出過期或根本不存在的條款內容,任何條號、費率、給付條件都必須回保單條款與官方公告再確認一次。

餵資料給它之前一定要去識別化:身分證字號、保單號碼、帳號、完整地址電話都不要貼,只給金額級距就夠了。


先把該問的問題準備好,再坐到那張桌子前面

回頭看,我剛出社會那次「保單健診」真正的問題不在對面那位學姐,而在我自己:我沒有答案,所以只能接受別人的答案。小資族保險規劃這件事最省錢的一步,從來不是找到最便宜的商品,而是在面談之前,先把自己的缺口寫成數字、把該問的問題寫成清單

這三件事這週就可以做完:跟人資問團保、跟家人要舊保單、把「停工三個月會怎樣」算成一個數字。做完之後你再去看任何一份建議書,感覺會完全不一樣——你不是在聽介紹,你是在對答案。

保險是防守,防守做完了,進攻才有意義。如果你想從頭把順序排一遍,可以接著看第一份薪水的四個桶子怎麼排;想把每月的錢分配到位,先把錢花去哪記清楚會比任何工具都有用。訂閱我的部落格,會不定期收到信。

💡 把防守做完整的延伸閱讀

最後一句提醒:這篇寫的是盤點與提問的方法,實際要不要投保、投保哪一張,還是要看你自己的收支與健康狀況,並以保單條款和主管機關的公告為準。我能幫你的是把問題問對,剩下的決定權在你手上——那本來就該在你手上。(更多關於我,可以看夜羽凌是誰。)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